車險“全險”有陷阱 13種情況不賠
國內的車險歷年來飽受詬病,一方面保險公司連年虧損,另一方面消費者一直投訴“高保低賠”。
慶幸的是,車險問題已經引起了監管層注意。10月30日,中國保監會副主席周延禮表示,商業車險費率將由保險公司自主定價,這意味著商業車險將走向市場化改革。
在新政策出臺之前,DM理財帶你回顧一下目前的“全險”,看看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。
一般來說,行內公認的投保汽車保險全險指:交強險+車損險+三者責任險+不計免賠+車上人員險,有條件的還可以附加盜搶險、玻璃單獨破碎險、車身劃痕險等。但是,即便你把所有的保險都買了,也有部分情形是保險公司拒賠的。
情況1:撞到自家人不賠
所謂第三者責任險,是指除開第一者(保險人)、第二者(被保險人,駕駛員視同于被保險人),其他人便是第三者,但是保險條款中有一項規定,那就是被保險人或者駕駛人的家庭成員并不是“第三者”,所以撞到自家人,保險公司也不會賠償。除此之外,被同一個單位名下的車輛碰撞,保險公司也不買單。
因為“第三者”的定義備受爭議,所以近幾年國家把“第三者”的范圍擴大,不受限于投保人、被保險人和車上人員,打個比方說,投保人被他人駕駛自己的車輛撞到,也可以獲得賠償。
值得注意的是,“三者險”并非全賠。根據三者險的免賠率規定:負全部責任的免賠率為20%,負主要責任的免賠率為15%,負同等責任的免賠率為10%,負次要責任的免賠率為5%。也就是說,發生了事故,車主肯定要付出點“代價”。
情況2:輪胎單獨損壞不賠
保險合同責任免除中明確規定,車輪單獨損壞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,保險公司不能給予賠償。所以DM理財提醒各位車主,輪胎充氣不要過足,否則汽車容易在快速行駛過程中引起爆胎事故。當然,因爆胎引起的車輛損失,保險是有所賠償的。
除此之外,我們還應該知道,汽車在保養途中發生的事故并不受保險公司賠償。比如曾經有案例顯示,一輛維修過程中的汽車因輪胎爆炸,造成修理廠員工死亡,車主所在的公司因此賠償了14.8萬元。
情況3:涉水后二次點火不賠
很多車主都知道,車輛涉水后還強制啟動汽車發動機而導致的車輛損害,保險公司是不予賠付的。
但很少人知道,這只是針對附加的涉水險。事實上,發動機進水后,沒有造成發動機零部件損壞,對于其清洗、拆解、換油等費用,保險公司可以在車損險項下給予賠付,由于進水導致發動機曲軸、連桿等零部件損失,則是在投保了涉水險情況下給予賠償。
當然,全險免賠的情況還不止這些。詳細情況可以參考本文配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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